中共57365线路检测中党组关于在全局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57365线路检测中  发布时间:2011-05-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中央部署,从2010年4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全党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国工发[2010]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海洋事业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一定要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新争优活动中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适应形势、履行职能,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为推动海洋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我局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国海洋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新“三定”方案中对我局工作职能进行调整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勇于破解难题,进一步转变观念、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海洋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争当先锋、勇作表率。要进一步明确促进科学发展这个目的,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海洋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海洋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海洋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海洋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促进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洋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及时了解广大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服务对象的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主动了解和掌握中央决策部署和海洋建设、管理政策贯彻落实的真实效果,要做好服务工作,更要做好释疑解惑和化解矛盾工作,维护社会和工作稳定;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服务人民群众。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紧紧围绕社会的发展,研究和制订国家海洋事业总体发展战略,在完善海洋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海洋权益与保持周边稳定、海洋监测、监视以及灾害预警报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做到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局系统,要健全党员服务网络体系,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要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党的工作影响力。

    三、明确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基层先进党组织的标准就是要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班子整体具有较高的谋划发展、推进改革、勇于创新的能力和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及民主管理的能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认真研究和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工作措施符合实际,成效显著;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班子健全团结;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得到党员和职工的拥护。

    2.党员队伍好。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工作机制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单位部门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完善,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工作业绩好。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海洋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使工作质量大幅提升。

    5.职工反映好。尊重职工,爱护职工,诚心诚意为职工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职工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职工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职工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就是要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海洋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顾全大局,勇挑重担,高质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海洋工作。

    3.带头服务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接受职工监督,自觉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普通职工的贴心人。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单位在坚持以上标准的前提下,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四、确定主题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海洋工作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先争优主题和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分类指导的原则,我局可分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两大类型,各类型的活动主题有所侧重。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确定具体的争创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分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覆盖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确保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我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建设“富饶海洋、生态海洋、安全海洋、数字海洋、和谐海洋”这个大的主题,紧密结合海洋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廉政能力,在全局各项工作中培养一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海洋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海洋事业科学发展。

    局机关各党组织要以“抓学习、强党性;带队伍、树形象;改作风、提效能”为主题,与中央国家机关正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按照新形势下“走在前头”的机关党建总体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增强为党和海洋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功能,努力做到“五个走在前列”:在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加强理论武装上走在前列;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列;在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上走在前列;在夯实基础、提高效能上走在前列;在迎难而上、推进改革创新上走在前列。通过组织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切实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海洋工作大局。通过组织党员开展争做“五带头”大讨论、基层蹲点调研、公开承诺、设立党员先锋岗、开辟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职、争创一流业绩,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先争优的过程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过程,切实解决“主动谋划不够、工作办法不多、协调联系不足、落实能力不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一是主动谋划,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干着今年的、想着明年的,干着当前的、想着长远的;二是勤于调研,适应形势变化。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根据国际、国内海洋形势的变化,按照中央和局党组的要求,努力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完善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当立就立、当改则改、当废即废。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使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四是严格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切实规范公文起草流程,提高质量,减少数量,解决公文的延误、积压;五是兼顾左右,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做到“内外联动、和谐互动”;六是抓落实,增强执行能力。强化执行意识,落实执行责任,加强执行管理,确保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到位。

    结合我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为配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开展“以弘扬南极精神和大洋精神为主旋律,凝炼海洋精神”的活动,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引导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奉献海洋、报效祖国,为建设海洋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建设一流队伍、强化服务支撑”为主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谋划事业长远发展。通过维权执法、极地考察、大洋调查、科技创新、公益服务,积极主动服务海洋事业的发展,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开展岗位建功,创建维权执法船队、极地科考队、大洋科考队、观测预报台站、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群众满意的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部署,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安排,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2012年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三大主题展开,总体上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深化学习(2010年5月中旬—6月下旬)

    1.动员部署。6月下旬,局党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2.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布,进行承诺,接受职工监督。

    3.组织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广泛参与(2010年6月下旬—2011年6月底)

    以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不断深化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2010年7月上旬,各级党组织要把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每个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安排,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由支部组织在各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组织创新。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党建创新。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2010年、2011年、2012年中央创先争优三大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创设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分别在“七一”前后开展一次集中主题党日活动。

    3.点评评议。2011年6月前,局党组成员对分管司室、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每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前,基层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单位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4.群众评议。2011年6月,按照局党组活动实施意见和各单位活动方案的要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单位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5.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可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局党组将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12年5月底前对全局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为全国性评选表彰做好准备。

    (三)典型示范,完善提升(2011年7月—2012年4月底)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活动整体水平。

    1.典型示范。经过一年多的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通过大力宣传先进事迹、组织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形式,树立标杆,扩大影响。

    2.学习借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虚心学习身边、局系统和其他单位的先进典型,找差距、定目标,积极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完善提升。对照创先争优标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实现全面提升。

    (四)总结评优,成果展示。(2012年5月—12月)

    1.系统总结。各单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评先推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层层评选表彰的基础上,做好拟受中央表彰的“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工作。

    3.成果展示。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

    4.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争创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注重实践,务求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交流研讨、深入调研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三)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宣传栏、简报等形式交流活动信息,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注重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计划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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