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关于印发《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海预字〔2016〕632号

 

来源:57365线路检测中  发布时间:2017-07-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57365线路检测中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57365线路检测中

                                                                        2016年12月9日

 

 

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我国海域面积辽阔、岸线漫长、岛屿众多,海洋灾害多样、频发且损失巨大。为进一步提升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海洋灾害损失,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57365线路检测中“十三五”发展与改革规划》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更为扎实

 

    国务院先后批准颁布实施了《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和《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2014-2020年)》,57365线路检测中制定出台了海洋观测、预警报、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灾情调查、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标准规范和指导意见,把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纳入了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轨道。57365线路检测中先后成立了57365线路检测中海洋减灾中心和海啸预警中心,并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授权开展了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及全球海洋和海洋气候资料中心中国中心的建设工作。沿海各级地方海洋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一批专门的海洋预报减灾管理机构和业务机构,人员队伍规模不断增加,人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为我国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海洋观测能力跨上了新台阶

 

    涵盖岸基海洋观测系统、离岸海洋观测系统以及天基观测能力的全国海洋观测网初具规模。57365线路检测中组织对沿岸74个海洋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建了21个验潮站,使国家基本海洋观测站(点)数量达到124个。同时还积极拓展新的海洋观测手段,在我国沿海启动X波段测波雷达和地波雷达建设,每个中心站配置1台应急机动观测平台;海啸预警观测台网初步建成;依托海洋站建设了56个GPS观测站;岸基观测自动化水平大幅提升。中国近海的业务化观测浮标站位53个、海上油气平台观测系统6套、15条标准海洋断面的调查频次由每年2次增加为4次,志愿船49艘,还在印度洋布放了4套浮(潜)标,离岸观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具备大洋观测能力。海洋一号水色卫星以及海洋二号动力卫星遥感观测数据在海洋预报减灾业务中得到了有效应用,天基观测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沿海各地也新建了一批海洋观测设施,岸基观测站(点)数量达到37个,浮标站位70个,形成了对全国海洋观测网的有益补充。

 

    3.海洋预报业务快速发展

 

    全球海洋预报业务系统初步建成,预报服务区域从中国近海延伸到了全球大洋和南北两极地区。面向沿海重点保障目标的精细化预报业务实现突破,服务目标数量接近150个,涉及港口航运、滨海旅游、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建设和滨海重化工等各个涉海行业。海洋数值预报业务全面开展,中国近海和全球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分别达到了5km和25km,预报时效均达到5天,风暴潮、海啸数值预报技术水平接近国际前沿。海洋预报远程视频会商系统覆盖国家、海区、中心站和省级海洋预报台,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工作平台投入使用。新媒体手段得到广泛应用,海洋预报发布渠道不断拓宽,海洋预报产品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4.海洋减灾业务化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了海洋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及报送业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海洋灾害损失统计正式纳入民政部全国分灾种损失统计,编制并发布国家以及部分海区和沿海省市的海洋灾害公报。组织开展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排查试点、重点防御区划定试点、区域海洋减灾能力综合评估等工作,完成了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国家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及省、市、县三级的试点工作。沿海有9个省219个岸段完成了警戒潮位重新核定工作。启动了首批4个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地方海洋减灾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海洋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知识技能。

 

    5.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建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海洋灾害应急管理体制,与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防震减灾委员会和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了有效衔接机制,成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台风防御决策服务的“三驾马车”之一。组织各级海洋部门修订完善了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妥善应对2011年日本9.0级地震海啸以及1109号“梅花”、1323号“菲特”、1409号“威马逊”等台风过程引起的海洋灾害,积极做好2013年西沙特大渔船海难事故、2014年马航MH370失联客机搜寻事件、2015年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6.海洋预报减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扎实开展

 

    整合集成历史海洋观测数据,建立了中国近海海洋环境要素数据集。持续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工作,编制完成了《中国近海气候变化监测报告》,定期发布《厄尔尼诺监测月报》和《海洋与中国气候展望》等海洋气候监测和预测产品。开展了全国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估工作和海岸侵蚀监测与评价试点,定期发布《中国海平面公报》,编制完成《海平面上升影响评估专题报告》。积极开展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建立了“海洋与气候变化”专题网站,编发了《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通讯》,有效提高了公众认知度。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目前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做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努力实现防灾减灾工作从注重灾害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的“三个转变”,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随着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产业和人口要素加速向海聚集,各种海上污染事故频发,同时,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发生重大海洋灾害的风险也日益突出,给我国的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美国加快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致使我国周边地缘政治关系更加复杂,海洋维权环境保障需求更加突出。此外,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目前我国企业正在纷纷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也迫切需要加强我国的全球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保障海上重要战略通道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从国际看,进入新世纪以来,美、英、法、日等世界主要沿海国家普遍加大了对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海洋观测和预报减灾技术由单一学科向多学科综合交叉融合发展。海洋观测的区域精细化和全球一体化趋势更加明显,新型传感器、新型水下移动观测、深海观测以及卫星遥感观测手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海洋预报的分工更加精细,以数值预报为核心的预报技术不断强化,预报产品的分辨能力和精度不断提升。海洋防灾减灾的工作重心逐步向注重灾前预防和减轻灾害风险转移,在城市规划、环境和资源管理等方面与海洋灾害风险管理进行了有效衔接,并建立健全了海洋灾害应急管理的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府、社区和社会公众的风险防控能力。此外,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公海管辖和极地保护等战略性问题的日趋紧迫,国际上要求中国承担大国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对我国参与全球事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与之相比,我国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一是基础能力需要加强。海洋业务化观测力量主要集中在近岸和近海,规划和布局不尽合理,观测要素尚不完备,运维保障能力急需提高。海洋预报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高,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产品难以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求。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海洋灾害应急辅助决策支撑能力相对不足。二是业务体系有待完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相关领域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业务机构尚不完备,相关业务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不够清晰,信息资源未能有效共享,整体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专业人才队伍欠缺。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领域的人员编制标准滞后,人才队伍总体数量明显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基层台站人员流失现象严重,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技术人员培养和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三个转变”健全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提升海洋环境保障服务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引领,改革创新。以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加快体制机制、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改革创新,有效满足社会各界用户的普遍需求。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划分各级业务单位的任务职责,明确不同业务领域的发展重点,形成国家与地方相互分工协作又彼此紧密配合的工作体系。

 

    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统筹兼顾现实需要和长期发展,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着力加强各项基础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增强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能力。

 

    整合资源,开放共享。加强与相关涉海部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海洋综合观测能力明显增强。优化海洋观测系统布局,按照“一站多能”的总体构想,将具备条件的部分海洋站升级为中心站,同时新建、升级和改造一批岸(岛礁)基、离岸海洋观测站(点),使我国沿岸平均100㎞范围内有1个海洋观测站(点),重点岸段30㎞范围内有1个海洋观测站(点),近海平均150㎞有1个浮标站位。建设“一中心多基地”的离岸观测综合运维保障体系,增强对各类海洋观测平台、浮(潜)标、志愿船的运维保障能力。

 

    ——海洋预警报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提高全球与我国近海海洋预报精细化水平,全球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达10㎞,时效达168小时;中国近海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3km,时效达168小时;在此基础上加工的中国近海综合预报产品网格化分辨率达到25㎞,时效达72小时;近海海洋灾害预警报准确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提高3-5%,完善海洋渔业生产和海上搜救环境保障系统,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环境保障服务系统,有效提高我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更加完善。全面掌握重点区域的海洋灾害风险情况,完成全国沿海1/3县(市)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以及沿海省份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选划工作,开展区域海洋减灾能力动态评估。完成海洋减灾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并在重点省市部署,新建6个县级为主的“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在重点海洋灾害高发、易发区建立完善海洋灾情信息员队伍。

 

    ——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公共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全民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升,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有效保障。与相关国家、地区和组织的合作联系进一步深化,参与国际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事务的能力和影响力有效增强。

 

“十三五”与“十二五”海洋预报减灾主要指标对比表

序号

核心指标

2015年

2020年

1

岸(岛礁)基海洋观测站(点)数量(个)

124

191

2

岸(岛礁)基海洋观测站(点)平均站距(

145

95

3

地波雷达站数量(个)

9

27-33

4

浮(潜)标观测站位数量(个)

53

107

5

海床基观测站位数量(个)

-

10-15

6

志愿船数量(艘)

49

349-449

7

中国近海综合预报产品分辨率(

100

25

8

中国近海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

5

3

9

全球数值预报产品分辨率(

25

10

10

中国近海数值预报产品时效(小时)

120

168

11

全球数值预报产品时效(小时)

120

168

12

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数量(个)

4

10

13

完成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县(市)数量(个)

30

8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海洋观测能力

 

    优化海洋观测系统布局。建立国家海洋立体观(监)测系统,整合和建设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洋观测能力,综合应用岸基、海基、海床基、空基和天基观测手段,形成立体化、网络化、(准)实时、“一站多能”的业务化海洋综合观测、监测和海洋环境保障能力,实现“透明中国海”的目标。落实海洋“走出去”战略,开展全球海洋观(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国际海洋观测计划与国际合作,开展我局志愿船观测与国际志愿船观测计划的接轨试点工作,整合“蛟龙探海”、“雪龙探极”工程形成的能力,建设太平洋观测系统、印度洋观测系统、海上丝绸之路观测系统和极地观测系统,提升对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海域的认知水平。组织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围绕本辖区内的重点海洋灾害高发、易发区和沿海重点保障目标建设海洋观测站(点),鼓励和支持涉海重大工程运营企业建设海洋观测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海洋观测事业,实现对全国海洋观测网的有效补充。

 

    增强观测系统运维能力。建立并实施海洋观测站(点)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站(点)的功能定位。明确57365线路检测中所属各中心站职责任务及责任区域,在三个海区设立离岸综合保障中心和离岸保障前出基地,形成“一中心多基地”的离岸观测管理体系。建立远洋志愿船运维协调机制,强化对志愿船的管理。建立完善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状态监控系统和备品备件库,提升对观测仪器设备故障的快速诊断和修复能力。优先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建设海上综合试验场,提高对各类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的试验和评估能力。组织开展海洋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分和海域确权工作,做好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强化海洋观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工作,建立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准入制度,提高海洋观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设海洋观测数据实时质量控制系统,开展台站观测质量考核工作,提高海洋观测数据质量。

 

    (二)提升海洋预报水平

 

    强化海洋预报业务管理。强化基础要素预报业务,大力拓展目标精细化预报业务,深化灾害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报业务,健全海洋气候预测业务,创新公众服务业务,推动海洋预报业务体系改革,明确各级预报机构职责分工,理顺上下级预报业务流程。改进检验指标体系和检验方法,建立海洋预报技术与产品的客观定量化检验系统,完善预报质量检验评估和预报系统准入退出制度。明确预报信息服务市场开放领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探索业务与科研紧密结合的预报模式应用研发机制,形成需求引领、技术共享、资源集约、各具特色的数值预报业务发展布局。

 

    突破海洋预报关键技术。研发数值预报释用技术,提高数值预报在各类预报业务中的应用程度和贡献率。持续研发自主高分辨率海洋模式,改进多源观测资料的实时融合和资料同化技术。研发基于现场加密观测和数值模式结合的精细化预报技术。拓展海洋灾害预警技术领域,探索养殖区海水温盐异常预警技术。发展基于现场应急观测资料的污染物漂移预测技术,探索赤潮、绿潮等预警和水质预报技术。

 

    提升海洋预报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海洋预报决策服务,完善面向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的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服务工作,逐步健全面向地市级政府的应急决策服务工作。继续优化目标精细化预报服务,面向二级以上渔港、养殖集中连片区、重点滨海旅游区、客运/旅游航线、远洋货运航线,以及围填海区域、危化品码头、石油炼化基地、核电站等环境风险大的关键目标,提供精细化预报产品,满足社会民生服务需求。创新海洋预报公众服务理念,开发更多贴近公众生产生活的指数预报产品。拓宽海洋预报服务渠道,充分利用各类政府和社会信息传播资源,扩大海洋预报产品的社会覆盖面。积极履行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职责,为周边国家提供预警服务。研制发布太平洋、印度洋和南北两极海域的高分辨率预报产品,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增强海洋预报支撑能力。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预报业务标准体系。优化和升级完善全国海洋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实现对各级预报机构的全覆盖。增加国家和海区两级节点的计算能力,建设海洋预报高性能计算中心及其配套高速网络。统筹建设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工作平台、全国海洋预报产品数据库、数值预报产品分发云平台和海洋预报门户网站,实现海洋预报业务核心数据与流程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三)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夯实海洋减灾工作基础。完善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海洋减灾立法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完善海洋防灾减灾制度标准,动态修订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海洋灾害应急演练。建立涵盖中国近岸和近海环境与空间地理信息、海洋灾害风险、历史灾情信息、承灾体状况、减灾基础设施信息的基础数据库,编制中国海洋灾害大典。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推动海洋减灾装备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与地方共建共享的海洋灾害调查设备库。建设海洋减灾综合业务平台,在国家(海区)、省、市三级进行部署和试点示范,并力争嵌入到各级政府的应急指挥平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升海洋减灾工作水平。继续在我国沿海海洋灾害高发、易发区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重点防御区划定等工作。重点推进沿海警戒潮位核定、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及区域海洋减灾能力综合评估、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排查试点工作成果应用。完善海洋灾害调查和灾情统计业务机制,规范灾害现场调查工作程序,形成统一的灾情信息报送、分析、管理和发布机制,提升《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编制水平。建立海洋灾害影响评估和减灾效益评估工作机制,开展重、特大海洋灾害影响预判和评估工作,推动海洋灾害预警报产品在应急评估中的实际应用。在首批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经验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建设6个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开展海洋防灾减灾业务产品集成与应用示范。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就海洋灾害调查、风险评估和减灾技术应用示范等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推进海洋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合作。

 

    开展海洋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多方参与的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进海洋减灾宣教基地建设。组织编写制作一批海洋防灾减灾宣教产品,建立海洋减灾宣教资源库。办好“中国海洋减灾网”,广泛运用多种媒体传播手段,增强宣教效果。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海洋日暨中国海洋宣传日、国际减灾日和世界海啸日等,组织形式多样的海洋减灾专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海洋减灾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海洋防灾避险意识。

 

    (四)深化海洋环境保障与服务工作

 

    完善海洋数据传输网络。理顺海洋数据传输网络运维管理机制,明确各运维及使用单位的职责,规范数据传输流程。优化整合现有的海洋观测数据传输网和视频会商网,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质量,并做好与地方数据传输网的互联互通工作,满足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业务数据实时共享的要求。

 

    提升海洋信息服务能力。规范数据产品格式与传输交换标准,统一数据与信息服务接口。发展海洋卫星和雷达数据应用技术,多渠道收集国内外海洋观测资料,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制作发布各类海洋观测数据产品。建立海洋观测资料统一汇交和数据共享服务制度,编制产品清单与共享目录,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观测资料和数据产品服务。

 

    强化专题环境保障工作。完善全国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做好海洋渔场、渔区、渔港和重点养殖区预报服务工作。优化全国海上搜救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完善系统服务平台,提升海上搜救目标漂移预测水平。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制作西太平洋、北印度洋、南中国海重点港口和主要航路的专题海洋环境保障服务产品。推动在海洋环境保障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做好海上各类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海洋环境保障工作。

 

    (五)积极开展海洋预报减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提高海洋气候监测预测水平。积极开展海上大气和海洋关键气候变量观测,研发新一代耦合气候模式和全球高分辨率海洋再分析产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项目合作计划,有效提升我国海洋气候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建设运行全球海洋与海洋气候资料中心中国中心,多渠道获取全球气候观测数据,建立中国海洋长期历史气候综合数据集,定期制作和发布全球与中国海洋气候监测业务产品。研究厄尔尼诺、拉尼娜等海洋现象和印-太暖池区、北大西洋与极区海气相互作用对我国气候的影响,发展集合预测技术,完善统计-动力综合预测技术,滚动发布海洋气候预测产品。

 

    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建立海洋领域气候变化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开展围填海工程、沿海城市、重点岛礁等重点区域脆弱性评估。对中国近海的海洋灾害与环境因子长期变化进行趋势研究,预估未来气候变化对海洋灾害可能影响。加强沿海省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和评估工作,推动沿海省市开展海岸侵蚀监测与评价,编制发布《中国海平面公报》。发布《海洋与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继续办好“海洋与气候变化网”与《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通讯》。

 

    (六)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扩大人才队伍规模。积极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增加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一线工作人员数量。鼓励引导海洋相关专业毕业生到海洋台站实习工作,建立艰苦台站人员轮值工作机制,结合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海洋站人员流失和老龄化问题。发展海洋灾情信息员和志愿者,打造一支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灾情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人才队伍。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开发系列培训教材,完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联合相关涉海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一批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人才培养基地,定期选派人员到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全面提升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素质。

 

    创新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建立海洋预报首席预报员制度,设立海洋预报员专项资金,鼓励支持预报员开展技术创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和绩效考核机制,更好地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激发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

 

    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目标、主要任务和改革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分阶段对本规划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按期完成。规划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凝聚工作合力,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二)加强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

 

    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的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资金支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为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日常运维、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标准体系

 

    制定完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领域的制度标准,加快海洋预报减灾业务运维经费预算、海洋观测站点建设和管理、预报产品质量检验、观测资料质量控制和汇交共享、海洋灾害风险防控和调查评估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建设。建立督查制度,加强相关制度标准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跟踪国际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先进技术,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展我国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技术与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新型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和海洋预报模式的业务化应用工作,提升整体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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