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经济调查力保数据清查准确高效

“规范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创新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12-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江苏省海洋经济调查办开始组织涉海单位清查数据市级审核,标志着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阶段工作即将收官。截至11月30日,全省13个设区市涉海单位清查入户工作全部结束,共完成上门清查17.45万家,纸质清查表录入完成90%。

 

    自今年5月召开全省海洋经济调查动员部署会议以来,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各项工作推进顺利,组建省、市、县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编制并完成了方案印发,各地配套申请落实了专项经费,为海洋经济调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涉海单位清查工作准确高效开展,江苏在国家下发的涉海单位清查这一“规定动作”基础上,增加了底册初筛“自选动作”。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编写了《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底册初筛方案》,上报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并获批。从市级层面组织进行底册初筛,广泛听取各行业专家意见,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全省共删除明显非涉海法人单位7.65万家,提高了清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初筛认定的基础上,全省启动了涉海单位入户清查,省海调办分阶段对各设区市进行检查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并组织质控人员切实做好省级质量控制。在清查过程中,省海调办总结了试点地区工作经验,针对前期清查中存在的问题,编制了《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制作了《清查小助手》和《单机版清查系统问题指南》,为调查员和指导员入户时遇到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确保清查表录入正确规范,规避了易出错的风险点,保证采集到的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可靠。目前江苏各设区市涉海单位清查工作正抓紧开展查遗补漏,省海调办对清查结果检查确认。

 

    按照工作部署,江苏海调办将及时向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办上报清查结果,经过确认后,形成江苏省涉海单位名录,为下阶段海洋产业调查打下基础。

 

(顾云娟 李汉祥 钱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