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开始下沉督察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赵 宁 吕 宁)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福建)于9月4日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的督察工作,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在海洋督察第一阶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定位,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在围填海管理等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督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信访举报,每日转交并督办。
截至9月4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73个,受理66个。经梳理合并,累计向福建省交办转办举报58个,收到福建省反馈39个。通过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
据悉,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福建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分为3个小组下沉督察,时间为9月4日~15日。督察组将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问题,特别是围填海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需要走访相关部门、调阅材料,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仍将受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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