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福建)完成下沉督察任务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9-2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赵 宁 吕 宁)9月14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福建)完成福建省下沉督察阶段任务,返回福州进入下阶段工作。

 

    据悉,自9月4日起,督察组分成3个小组到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宁德、莆田、平潭等7个市(区)开展下沉督察,重点督察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问题。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谈话61人次,调阅接收卷宗375份,对47个项目开展了外业核查。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的举报,实地调查督察第一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包括落实国家关于围填海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情况、围填海项目审批情况、围填海执法情况等。为进一步聚焦问题线索,督察组采用海陆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区域进行了综合外业核查。

 

    自进驻以来,截至9月15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18个,受理200个,转交地方办理21批,共138个,收到反馈95个。

 

    根据督察安排,督察组将继续受理群众的来电、来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