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开始下沉督察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9-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王自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辽宁)于9月6日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工作,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在海洋督察工作第一阶段,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定位,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同时,督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信访举报,每日转交并督办。辽宁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机制、协调联动,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齐抓共管,立行立改,对转交案件快查快办,积极整改。

 

    为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辽宁省加强了立行立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辽宁省政府网站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各市县政府网站按照要求公开海洋督察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信息,将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列表,方便公众查询。

 

    截至9月5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举报164个,受理145个;来信举报51个,受理29个;累计向辽宁省转交163个,收到反馈133个,办结65个。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

 

    据悉,下沉督察是督察组进驻辽宁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分为2个小组开展下沉督察,为期10天左右。重点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管理方面的问题,根据需要调阅材料,与相关负责人谈话,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将视情况调动海监飞机、船舶、无人机等,海陆空结合,对重点区域开展外业核查。

 

    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仍将受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