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浙江)完成下沉督察任务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12-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海洋报讯 (记者 郭媛媛)12月11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浙江)完成下沉督察阶段任务,返回杭州集中,继续开展督察工作。

 

    据悉,督察组自12月4日起,分成3个小组对台州、温州、宁波、嘉兴、舟山等5个浙江沿海地市开展下沉督察全覆盖,重点督察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围填海问题。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的举报线索,在下沉期间实地调查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包括落实国家关于围填海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情况、围填海项目审批情况、围填海执法情况等。为进一步聚焦问题线索,督察组采用船舶、无人机、海域动态监管车等装备,对重点区域开展综合外业核查,调派飞机开展空中核查。

 

    下沉期间,各工作组共召开地方工作汇报会5次,向地方政府提取审批、执法、情况说明等各类材料447份,制作海洋督察说明及资料清单40份;与地方管理部门领导就海洋管理、海洋执法、海洋环保、重点问题与线索等谈话63人次;针对前期掌握的重要问题和线索,现场核查项目33个。截至12月11日,督察组共转办79件,反馈68件。

 

    根据督察安排,督察组将继续受理群众的来电、来信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