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河北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

 

来源:57365线路检测中  发布时间:2018-01-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月16日向河北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石青峰出席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上,特别是2015年7月总书记视察河北以来,省主要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积极推动海洋工作开展。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对确定生态功能分区、划定海洋生态红线进行了部署,制定了《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等8个规定,大力推动了河北省海洋管理工作。

 

    河北省积极尝试环境保护陆海统筹,在全国首批开展了“湾长制”试点,取得良好成效。河北省把沿海地区发展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沿海城市开放优势,2012年以来,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2016年达2283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2%,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河北省大力提升生态管海、依法治海水平。制定出台河北省“水五十条”,部署开展“百日会战”,陆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推进海域整治修复,连续8年开展北戴河及邻近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北戴河国家级海洋公园。加强围填海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规范性、约束性。

 

    河北省高度重视国家海洋督察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和沿海三市积极配合,全力保障督察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积极推动沿海三市、各部门及时整改,截至11月10日,督察组转办的91件群众举报案件已基本办结,其中立案处罚5件,责令整改16件,罚款270.5455万元,约谈1人。

 

    督察指出,河北省海洋工作取得了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繁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问题突出,海洋管理工作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沿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性政策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要求河北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为35%,但是《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等多个文件仅将自然岸线保有率设定为20%。

 

    重开发轻保护,违反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审批项目。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乐亭县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违反管控措施要求,为大连亿丰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105宗围海养殖换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其中,2017年以来违规换发31宗。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在唐山市大清河口附近违反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措施、未批先建,从事唐山湾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等开发活动。

 

    中央海岛海域整治修复项目推进不力,配套资金匹配不到位。2012至2016年,获得中央资助整治修复项目21个,仅有3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普遍进展缓慢。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到位率仅占26.5%。

 

    填海造地空置现象严重。2002年以来,全省实际填海造地30007公顷,未开发利用20435公顷,空置率达68%。到2010年底,唐山曹妃甸区填海造地面积达21100公顷,由于落地项目少,填海造地空置率为58%。

 

    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反审批程序办理用海手续。曹妃甸工业区伊泰广场等17个用海项目,在未取得用海预审意见、未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的情况下,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等发改部门分别予以项目审批或核准。唐山市环保部门在唐山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等6个海岸工程环评审批中,未严格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法定程序。

 

    违规占用海域进行养殖。根据督察了解,河北省围海养殖用海总面积约18424公顷,取得海域使用权面积为27%,存在大量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用海。部分围海养殖规避海域管理,以土地使用权证、养殖证、养殖协议取代海域使用权证现象突出。此外,部分区域非法养殖处罚力度过轻,存在以罚代管问题。

 

    三是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存在财政代缴或返还罚款现象。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非法占用海域被处罚款2134.57万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从财政全额拨款给该单位用于支付罚款。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填海被处罚款8.4673亿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建设资金的名义分4笔合计约8.5亿元拨付企业予以返还,变相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

 

    四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海洋保护区管理不到位。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存在多头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整改,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至今仍存在旅游开发和围海养殖活动,实验区内渔港、造船厂等长期存在。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导致沙坝潟湖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乐亭县水产局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填海超出批复面积16.1公顷,侵占神奇岛岛体1.8公顷,导致神奇岛濒临灭失。乐亭县政府、海港经济开发区政府批准大连亿丰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等大面积围海养殖用海,占用滦河口、大清河口沙坝潟湖,改变水动力环境,破坏沙坝型海岛地形地貌。

 

    金梦海湾生态环境恶化。秦皇岛秦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用海手续,建设临时通岛路,致使金梦海湾水动力交换明显减弱。2012年以前,金梦海湾未发现赤潮,2013至2017年赤潮发生时间由每年8天上升到30多天,2015至2017年连续三年发生绿潮,湾内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公众反响强烈。

 

    入海河流水质状况较差。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不达标现象长期存在,宣慧河、廖家洼河、饮马河水质为劣V类,滦河、新开河水质相比上年同期下降。老石碑河等河口闸内污水超标严重。污染源邻近海域环境较差,大蒲河、人造河、洋河、溯河、漳卫新河入海口和黑沿子河口邻近海域水质超标严重,尤其是黑沿子河口邻近海域水质无机氮超标严重,5年来监测超标率达82%。局部近岸海域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遏制,2017年四类、劣四类海域面积是2012年的2.17倍,93%的四类、劣四类海域污染集中在沧州近岸海域。

 

    督察要求,河北省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围填海审批和管理,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强化自然岸线和沙坝潟湖生态系统保护,全面规范养殖用海管理。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督察强调,河北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57365线路检测中,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已按程序移交河北省政府。

 

    国家海洋督察组已要求地方政府启动问责机制,曝光问题,公开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