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蓝色国土 迈向海洋强国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7-10-1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谁见过海底森林?谁见过海底煤矿?147年前,凡尔纳用他的奇异幻想为世人描绘了一个海底世界。而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早已不是梦。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耕蓝色国土成为海洋科技和海洋地质工作者的奋斗目标。5年来,随着国家在海洋资源调查利用思路的不断清晰和海洋调查仪器、技术手段等的自主创新不断发展,我国在建设海洋强国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探海寻宝成果巨大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号角,如何“以海兴国”成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

 

  2013年1月,《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炉,提出了科学养护和利用海洋资源、加强国际海域资源调查与极地考察、健全海洋法律法规体系等十五项主要任务,绘制了一幅清晰的海洋事业发展“路线图”。同年10月,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我国海上合作赢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深海,蕴藏着丰富的油气、矿产、生物资源。未来全球油气总储量的40%将来自深海,未来替代能源“可燃冰”也主要来自深海。如何发现和利用这些宝贵资源,海洋资源调查是先行者。

 

  2016年9月,《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战略——“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随后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上,姜大明部长重申了挺进深海的重要意义:“海洋特别是深海作为战略空间和战略资源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深海探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需要。”

 

  全新的思路带来了海洋地质资源调查研究事业的大丰收。5年来,从南海到西太平洋、东印度洋再到极地,一艘艘大洋科考船扬帆起航,填补了我国在深远海领域的地质调查研究空白;海洋地质调查不断攻坚克难,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海洋油气资源调查、海砂资源潜力调查、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地质调查等交出了一份份优秀答卷——首次实现了管辖海域16个图幅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建立了我国海域地质构造格架;首次完成3个图幅1:25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示范,填补了我国中比例尺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空白;完成我国管辖海域油气资源普查面积45.8万平方千米,地震测网密度基本达到8千米×16千米;在新区、新层系新发现和落实8个油气远景区、8个有利区带,新增远景资源量68亿吨油当量,为海洋油气资源勘探指明方向;首次摸清我国近海重点区域海砂、砂矿等资源“家底”;成功申请富钴结壳矿区,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对3种主要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均拥有专属勘探矿区的国家……

 

  特别值得骄傲的是,2017年5月18日,中国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试采成功,经过60天试采,取得了持续产气时间最长、产气总量最大、气流稳定、环境安全等多项重大突破性成果,创下了同领域产气时长和总量的世界纪录。这一成果为实现后续商业性开发利用提供了技术储备、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理论、技术、工程和装备的完全自主创新,实现了我国在未来重要清洁能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领域由“跟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跨越。

 

  5年里,资源服务能力也在稳步提升。统一的海洋地质综合数据体系、海洋地质大数据服务平台、油气资源调查评价、近海海砂资源勘查与开发规划、海岸带现有潮上带、潮间带以及后备土地资源评价、海岸带地质遗迹、海岸带地区城镇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评价等等,实现了数据共享、更好地服务国家矿政管理、引领和带动海域商业性油气勘探,也服务着港口、核电站、沿海高铁、桥隧、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

 

  装备先行作好支撑

 

  自主创新不断突破

 

  认识海洋、开发海洋、经略海洋,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海洋科技装备的水平。

 

  “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郑重强调。想要继续征服惊涛骇浪,去探寻深海远未被认知和开发的宝藏,在世界深海舞台上站稳脚跟,壮大海上科技装备只有进行时而没有完成时。

 

  5年来,我国海洋调查船队和探测装备不断壮大。继2012年4月首个全国共享的海洋调查基础平台——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正式成立后,“向阳红”系列科考船、南极破冰船、“大洋二号”船等大大小小50艘调查船加入这一队伍,共承担了40多家部门和单位的近千项海洋调查任务;中国地质调查局系列海洋地质调查船只不断取得新成果,新增“海洋地质八号”“海洋地质九号”和“海洋地质十号”三艘,形成了“九船探海”新格局,海洋地质综合调查能力跻身世界前列。

 

  2012年7月,我国第一艘自行设计、自主集成研制的载人潜水器——“蛟龙号”,在马里亚纳海沟创造了下潜7062米的中国载人深潜纪录,也是世界同类作业型潜水器最大下潜深度纪录,向全世界宣告了我国已经具备在全球99.8%以上海域开展深海资源研究和勘查的能力。

 

  随后,“潜龙一号”无人无缆潜水器4000米海试成功,“海龙二号”无人有缆潜水器助力“大洋一号”船南海海试成功,“潜龙二号”水下机器人成功首潜。这些由我国自主研发集成的深海潜水器,与“蛟龙号”一起组成“三龙”装备体系,正式投入业务化应用,成为我国深海高新技术发展的标志和里程碑。

 

  2014年2月,我国自主研制的首台4500米级深海遥控无人潜水器作业系统“海马号”搭乘“海洋六号”综合科学考察船,在南海进行海上试验并通过验收。 “海马”号海试成功,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了深海无人遥控潜水器的设计与制造、系统控制与在线检测等核心关键技术,具备了大深度无人遥控潜水器的自主制造和应用能力。

 

  今年国庆期间,中国又一深海“重器”——“深海勇士”号载人潜水器,在南海航行49天并圆满完成全部海上试验任务后返航三亚港。

 

  借助这些探海“利器”,“十二五”期间我国组织开展了18个航次约2700天的大洋科学考察活动,参航人次接近1900人次,参加科研单位超过100家,在深海矿产资源和生物基因资源方面获得了一系列成果。

 

  依法探海面向未来

 

  维护人类共同利益

 

  未来中国,依法而治;未来国土,依法而治;未来海洋,同样需要依法而治。

 

  2015年的夏天,一份全面推进海洋领域依法行政的“路线图”出炉——《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海洋的决定》,吹响了建设法治海洋的总号角,提出到2020年,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海洋管理体系,建设廉洁勤政、权威高效、执法严明的海洋管理队伍,构建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海洋管理秩序。同时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海洋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2016年的两会前夕,历经6年雕琢打磨,第一部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深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终于审议通过,并于当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深海立法既是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责任的要求,也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站在世界深海舞台,深海立法有利于对我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合理管控,促进其向科学、合理、安全和有序的方面发展;有利于规范我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的承包者全面履行勘探合同,加强深海海底区域环境保护,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中国深海事业,深海立法有利于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我国深海科学技术水平和深海资源勘探开发能力,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增强公众海洋法律意识,推动法治海洋建设,促进我国深海事业的健康发展。

 

  5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区域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十几个航次大洋调查航次,相继申请获得了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富钴结壳等资源勘探合同区;开展了国际海底稀土资源调查与研究,在中太平洋和西太平洋国际海域首次圈定深海稀土资源远景区。

 

  在国际极地科考中我国同样成果斐然:泰山站建成,南极科考继续向内陆挺进;固定翼飞机“雪鹰601”降落昆仑站,南极科考进入海陆空立体化时代;首次穿越北冰洋东北、西北航道,北极考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唯有认清差距,找准目标,方有未来。“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已经为挺进深海画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期待下一个五年,我们扬帆再起航,继续向着海洋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