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研业务支撑能力 全面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观测监测监视能力。加快推进“一站多能”“一中心多基地”建设,在海区构建集观测、监测、调查、保障于一体的离岸综合业务体系。推进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近岸雷达目标监视监测系统建设。针对微塑料、低氧区、海水酸化、海洋放射性污染等开展业务化监测。继续开展海域、岸线、海岛动态监视监测,推进全国无居民海岛基本要素和南海珊瑚礁生态监测。
二是提高调查与支撑保障能力。优化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构成,强化调查船时共享。启动南海中南部常态化标准断面调查。发射3颗海洋卫星,加快海洋卫星地面站和数据分发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编制实施海洋标准计量走出去行动计划。
三是提升海洋预报智能化水平。强化数值计算、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海洋预报应用。近岸海洋预报细化至县级海域,从站点预报向网格化预报转变,研发逐时风暴潮海浪预警产品。持续做好厄尔尼诺预测,强化海平面及海岸侵蚀变化监测和评估。运行好南中国海海啸预警系统。
四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继续深化海洋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构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裂流预警和减灾服务试点。持续推动海洋综合减灾试点示范,建设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海洋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健全海洋生态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在线监控与风险评估平台。修订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海洋灾情统计调查制度。
五是加快海洋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海洋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海洋信息化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完成网络整合,实现全网贯通。继续开展数据整合,建设国家海洋大数据应用平台。全面开展业务系统整合,建设海洋政务信息系统,构建海洋综合监管平台。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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